内蒙古虐童致死案二审开庭揭露系统性保护缺失,从司法量刑争议到强制报告制度缺位,折射出儿童权益保障网络亟待织密的紧迫现实。
2025年6月6日,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外,一群手捧白色菊花的市民静默肃立。他们等待的是一起牵动全国人心的虐童案二审开庭——三岁女童甜甜被生父及其同居女友虐待致死案。这场看似普通的刑事案件,早已超越法律范畴,成为折射家庭暴力、儿童保护与社会救济体系漏洞的多棱镜。

虐童案的残酷细节
2023年12月的满洲里,零下30度的严寒中,2岁7个月的甜甜生命永远定格。尸检报告显示,这个幼小的躯体上有137处新旧不一的伤痕:背部皮肤大面积剥脱,十指指甲脱落,肋骨骨折愈合痕迹显示长期虐待。最致命的是胸部遭受的钝器击打,导致心脏破裂——相当于承受了相当于成人车祸的冲击力。
庭审证据揭露了令人发指的虐待日常:甜甜被罚跪碎玻璃、冬季赤身关在阳台、被烟头烫伤手掌。更令人心碎的是幼儿园老师的证词:孩子曾用蜡笔画下"爸爸打人"的图画,却被家长以"孩子想象力丰富"搪塞。这些细节不仅揭示了施暴者的残忍,更暴露了儿童保护网络的失效。
生父上诉的司法博弈
一审被判无期徒刑的田某龙,此次上诉提出罪名异议,试图将"故意伤害罪"改为"虐待罪"。法律专家指出,这一字之差可能将刑期从无期降至7-15年。田某龙的辩护律师提交了所谓"管教过度"的证据,包括邻居证言称"见过父亲给孩子买玩具"。
这种辩护策略引发法学界激烈争论。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李明指出:"长期系统性虐待致人死亡,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的要件。将这种行为定性为虐待,是对刑法精神的曲解。"值得注意的是,与田某龙共同施暴的同居女友文某桃一审被判死刑后未上诉,两者量刑差异也引发对司法一致性的讨论。
缺席的母亲与破碎的监护体系
生母李女士因情绪崩溃无法出庭,这一细节折射出更深层的悲剧。据了解,李女士与田某龙离婚后,甜甜被判给经济条件更好的父亲抚养——这是中国基层法院常见的抚养权判决逻辑。然而法官未深入调查田某龙曾有家暴史,也未建立后续监护回访机制。
"这反映出家事审判中'经济条件优先'的机械司法倾向。"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专家指出。数据显示,2023年全国涉家暴的抚养权案件中,仅17%的法官主动调取过公安机关家暴记录。甜甜案发生后,呼伦贝尔中院已启动家事审判改革,要求所有抚养权案件必须进行家庭暴力风险评估。
虐童防治的制度性缺失
此案暴露的儿童保护漏洞触目惊心:甜甜所在幼儿园曾三次发现伤痕,但园方仅作"家长沟通"处理;社区网格员上门核查时,被"孩子摔伤"的借口搪塞;医院急诊记录显示甜甜半年内7次外伤就诊,却无人报警。
对比发达国家"强制报告制度"(医护人员、教师发现虐童必须报警),我国《反家庭暴力法》虽规定"强制报告",但缺乏具体追责条款。据统计,2024年全国仅31%的中小学建立校园暴力预防机制,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覆盖率不足15%。
社会力量的觉醒与困境
案件审理期间,一个由退休教师组成的"甜甜关爱团"持续在法院外举牌,要求严惩凶手。同时,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建议设立"虐童黑名单",终身禁止施暴者从事密切接触儿童职业。民间组织"小希望"发起"强制报告立法"联署,已收集23万个签名。
然而这些努力面临现实阻力:儿童庇护所严重不足,全国仅78家;心理救助资源匮乏,甜甜生母至今未能获得系统的心理干预;经济赔偿执行困难,田某龙已转移财产导致民事赔偿落空。这种社会救济的碎片化状态,让许多虐童案件陷入"严惩凶手却救不了活着的孩子"的困境。
司法裁判的价值引领
二审法官面临的不只是法律适用问题,更是司法如何回应社会期待的考验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指出:"在虐待致死类案件中,司法裁判应体现'儿童利益最大化'原则。这不仅是量刑技术问题,更是价值导向问题。"
呼伦贝尔中院近期公布的《家事案件审判指引》中,特别新增"儿童权益影响评估"章节,要求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进行"生存权、发展权、受保护权"三维度审查。这种司法理念的进步,或许是对甜甜最好的告慰。
当法庭宣布休庭时,旁听席上一位儿童心理学教授默默流泪。她告诉记者:"每个虐童案都是社会的集体创伤。我们需要的不仅是严惩凶手,更是重建从家庭到学校、从社区到司法的全方位防护网。"这场悲剧警示我们:保护儿童不是某个家庭、某个部门的责任,而是文明社会的底线义务。甜甜的生命无法挽回,但如何让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,是留给每个人思考的沉重命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