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网红提拉米苏变毒蛋糕":200人中毒事件暴露食品安全漏洞,夹竹桃装饰成致命陷阱,网红经济下的餐饮乱象亟待严管!
2025年5月20日,安徽亳州蒙城一家名为“如花”的甜品摊贩推出了一款“夹竹桃花提拉米苏”,凭借短视频平台的营销,打出“动物奶油+木糖醇”的健康标签,迅速售出近200份。然而,甜蜜的节日很快演变成一场噩梦——消费者陆续出现高烧、腹泻、呕吐等症状,最终导致200余人住院治疗,其中包括一名即将中考的学生。

一、事件复盘:从“网红爆款”到“食品安全事故”
- 营销包装的诱惑
- 商家在短视频平台宣传“低糖健康”“纯手工制作”,并配以精致的夹竹桃花装饰,吸引大量消费者购买。
- 5月20日当天,摊主临时扩大产量,但未对装饰花卉进行安全审核。
- 中毒症状集中爆发
- 20日晚:首批消费者出现恶心、腹痛;
- 21-24日:症状升级为高烧(38-40℃)、严重腹泻,医院诊断为夹竹桃苷中毒;
- 25日:受害者组建维权群,发现所有患者均食用过同款提拉米苏。
- 商家“假道歉真跑路”
- 摊主起初在微信群承诺“负责到底”,但随后删除所有宣传视频、关闭社交账号;
-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时,摊点已撤摊,原料来源成谜。
二、夹竹桃:美丽的“隐形杀手”
涉事提拉米苏使用的夹竹桃(Nerium oleander)是常见观赏植物,但全株含强心苷类毒素:
- 致命剂量:成人仅需摄入5-15片叶子即可中毒,儿童更敏感;
- 中毒机制:抑制心肌细胞钠钾泵,引发心律失常、呕吐、休克;
- 潜伏期:2-6小时,易被误认为“食物变质”或“肠胃炎”。
专家指出:夹竹桃在中国多地用于绿化带,但餐饮行业普遍缺乏对其毒性的认知,甚至误当作“可食用花卉”使用。
三、法律与监管漏洞:谁该为“网红食品安全”负责?
- 摊贩的法律责任
- 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第148条,经营者需承担民事赔偿(医疗费+10倍赔偿金);
- 若确认故意使用有毒原料,可能构成生产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(最高可判死刑)。
- 平台监管缺失
- 短视频平台未对“自制食品”广告进行资质审核;
- 中毒事件爆发后,相关视频仍未被全部下架。
- 行业乱象:网红经济的“快消陷阱”
- 跟风创新:为博眼球滥用非常规食材(如金箔、毒蘑菇);
- 零门槛入行:家庭作坊式生产逃避食品经营许可审查;
- 维权困难:涉事摊贩无实体店、无营业执照,受害者索赔无门。
四、受害者困境:健康与未来的双重打击
- 身体伤害
- 部分患者出现心肌损伤,需长期监测心脏功能;
- 中考学生因住院错过关键复习期,心理压力巨大。
- 维权困境
- 摊主资产转移,赔偿执行难;
- 多数受害者医疗费自理,低收入家庭雪上加霜。
五、如何避免“舌尖上的危险”?
- 消费者自保指南
- 警惕“网红标签”:不盲目相信“纯手工”“天然无添加”宣传;
- 查验资质:要求摊贩出示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;
- 识毒花卉:夹竹桃、曼陀罗、秋水仙等常见有毒植物不可食用。
- 行业与监管建议
- 平台责任:短视频平台需对食品广告实行“资质前置审核”;
- 摊贩备案制:流动食品摊贩强制登记原料来源;
- 科普强化: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发布“餐饮禁用原料清单”。
结语:食品安全没有“网红特权”
这起事件暴露出网红经济下食品安全的巨大隐患——当商家追逐流量红利时,消费者却成为试错的代价。从“提拉米苏中毒”到“网红餐厅翻车”,每一次事故都在提醒我们:美食的创新不应以安全为赌注。唯有健全监管、提高违法成本,才能让“舌尖上的美味”真正安心。